受企業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武漢楚都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100%股權
二、掛牌價格:人民幣23,487.45萬元。
三、基本情況:標的企業成立于2002年04月05日,股東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F注冊資本人民幣14700萬元;標的企業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銷售;房屋租賃;建筑材料、裝飾材料批發、零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項目經審批后或憑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標的企業現有員工15人。
四、標的企業股東及股權結構如下表:
股東名稱 |
股權比例 |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五、資產狀況
項 目 |
2015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8年 9月30日 |
資產總額 |
200,609,192.92 |
204,313,923.78 |
196,499,709.55 |
197,775,902.91 |
負債總額 |
31,870,075.84 |
33,932,587.38 |
24,158,230.42 |
24,332,080.78 |
所有者權益 |
168,739,117.08 |
170,381,336.40 |
172,341,479.13 |
173,443,822.13 |
項 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1-9月 |
營業收入 |
32,869,903.60 |
17,984,473.98 |
10,895,005.89 |
2,480,527.09 |
凈利潤 |
1,287,236.71 |
1,642,219.32 |
1,960,142.73 |
1,102,343.00 |
標的企業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18年6月30日,凈資產評估價為23,487.45萬元,《資產評估報告》(萬隆評報字(2018)第10246號)由萬?。ㄉ虾#┵Y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
六、受讓方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且能誠信經營無不良記錄的境內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交易條件
(一)1、受讓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交易價款支付至組織方賬戶。
(二)截止2018年9月30日,轉讓方尚欠標的企業165,698,271.42元,該款項及2018年10月1日至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之日止標的企業與轉讓方產生的往來款項,由受讓方在支付股權轉讓價款時予以相應抵扣,并將剩余股權轉讓價款按上述規定支付給組織方。抵扣上述款項后,視同轉讓方已還清標的企業的全部債務,轉讓方與標的企業不再有債權債務關系,受讓方應自行與標的企業依法處理相關債權債務關系。
(三)待受讓方將交易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且轉讓方收到組織方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五個工作日內,方可辦理標的企業的資產移交、經營權轉移以及標的企業100%股權和董監事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四)股權轉讓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無明確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五)受讓方受讓交易標的后,標的企業原有的債權、債務由本次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享有和承擔。
(六)股權評估基準日至股權交割日期間產生的經營性損益均由受讓方承擔;同時,股權評估基準日后,標的企業產生的債權債務、或有債務(包括權益交割日后標的企業新發生的債權債務和或有債務),均由本次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享有和承擔。
(七)職工安置方案:標的企業現有職工的勞動關系將根據《武漢楚都房地產有限公司人員分流方案》進行安置。
(八)其他交易條件以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為準
八、交易保證金:人民幣2400萬元。
九、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本項目已按規定履行了內部審議程序,并于2018年4月11日取得了寧德市國資委的批準,評估結果已取得相關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核準。
十、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否。
十一、競價方式:密封式一次性報價
十二、公告期限: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21日。
十三、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2月21日17:00。
十四、聯系方式:
電話:0593-2292676、0591-87315305
聯系人:陳先生、吳女士
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塔山路3號1棟208室、福州市湖東路152號A座22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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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6日